4月18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探天楼C208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会,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组织员参加了学习会。
学院纪委书记唐珉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3次修订《条例》,条例全文共三编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内容,通过领学讲解、观看《条例》解读视频,与会成员对《条例》内容逐条进行学习。
张海涛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增强党员纪律观念和纪律自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发挥纪律的规范约束功能,划出权力边界,明确行为底线,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从而实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
与会成员深入学习领会开展党纪学习的重要意义,充分表示要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既要做到自我约束,也要教育党员、学生遵规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