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我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会,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教工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会议重点传达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特别是有关教育的部署和内容。会议指出,两会的工作部署强调了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地位,“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教育”的工作主题对当前和今后我国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条例》原文。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后,与会党员对如何结合教工岗位职责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分析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重要性及要求。(撰稿人:言瑶)